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为了确保城市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合同,作为合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1.2 工程地点:[填写具体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苗木种植、草坪铺设、水体景观配置、园路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等。
1.4 工程规模:具体规模及技术指标由双方在工程实施前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填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
2.2 合同金额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工程进度达到以下节点后,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
2.2.1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2.2 基础施工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有权督促和检查工程进度及质量。
3.1.2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现场进入、施工水电等。
3.1.3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1.4 在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负责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
3.2.2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确保不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3.2.3 办理有关施工需要的手续、证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3.2.4 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工程工期
4.1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为:[填写工期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协商调整工期。
4.3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
5.2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进行验收,若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率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
6.2 若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且最多不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
6.3 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修改内容,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7.2 若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赔偿损失。
7.3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