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
乙方:(承包公司名称)
地址:
鉴于甲方为城东新区道路改建工程的业主,乙方为具备相关资质的承包单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城东新区道路升级项目”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2023年市政道路改建工程(城东新区道路升级项目)
1.2 工程地点:城市城东新区内指定区域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基础、路面施工、附属设施(如排水、灯光等)建设、绿化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2.2 具体工程量和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期
3.1 工现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2 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工期为__个月。
3.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工期的延长。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交施工进度和质量报告;
(4)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对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修改意见。
4.2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技术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手续;
(4)对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获得工程款项;
(2)对甲方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提出合理建议和修改意见;
(3)在施工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独立施工的权利。
5.2 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施工;
(2)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3)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事项,保护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6.1 甲乙双方均可由于以下事由申请合同变更:
(1)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需要改变合同内容;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履行条件改变。
6.2 合同的解除:
(1)在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情况下,任一方可因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而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前,必须给予相应的通知并进行协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7.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工地施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7.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乙方应自费用及时整改,并承担整改期间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认可。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