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综合改造施工(包括土建与景观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描述
1.1 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为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综合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站点土建工程、景观设计、绿化施工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附件《施工设计方案》。
1.2 项目的施工地点为 [具体地址或位置]。
1.3 工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工期为 [具体天数]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本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 [具体比例]%;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的20%。
2.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按照以上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付款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
(2)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
(3)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4)及时配合并提供甲方负责的相关事项,确保乙方顺利进行施工。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
(2)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款项;
(3)应遵守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4)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
四、合同条款
4.1 工程变更
如因设计变更、技术要求改变等原因,项目需要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涉及的工期、金额等内容应及时协商确定。
4.2 质量标准
乙方需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合格、优质;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4.3 工程验收
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具体天数]天内对工程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应及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进行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五、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5.2 如果乙方延期交工,每延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如果甲方逾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款项清算完毕为止。
6.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上一篇:城市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下一篇: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改造施工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