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现代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及监理服务。
1.2 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元)。
2.2 甲方将在合同签署后,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金额]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以下进度付款:
(1)工程开工前付款:[比例]%;
(2)工程完成50%后付款:[比例]%;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比例]%;
(4)保修期满后付清尾款。
2.3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享有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权。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和施工现场信息,并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3.4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干预乙方的施工管理和技术决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
4.2 乙方应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承担因施工引发的意外事故的责任。
4.3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4.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设施、材料和其他支持。
第五条 设计与监理服务
5.1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规范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和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5.2 监理服务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5.3 监理单位需及时发布监理意见,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严格控制,并有权要求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总额的百分之[比例]%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按期完工,需向甲方支付未完成工程款的百分之[比例]%作为违约金,直至按质量标准完成。
6.3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不可抗力的证明需提供相关有效文件。
6.4 任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任何一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重大违约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合同变更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3 本合同的解除应形成书面协议,解除后涉及的责任和权利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在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另有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保密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
9.2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法律效力。
10.2 除约定外,合同的解释、补充及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