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订: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园景观绿化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包括城市公园内的景观绿化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种植、土壤改良、喷灌系统安装、园路铺设及相关的景观小品设置等。
1.2 施工地点为(具体地址),施工面积约为(具体面积)。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具体数字))。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金额为(具体金额)元。
2.3 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并申请支付剩余的70%款项。甲方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第三条 施工期限
3.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工期为180天,具体施工进度由乙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3.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1.3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1.4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4.2.2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2.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2.4 乙方应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周围环境。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施工质量标准,具体标准包括(相关标准名称)。
5.2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确保不影响周围环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按未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延误的每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3 若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整改的,应向甲方支付整改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书面协商并签字确认。
7.2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并公平分担已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所涉及的通知、信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以确认对方的收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