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住宅综合体建设项目的施工、基础设施与绿化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住宅综合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1.3 项目范围:本合同涵盖住宅综合体的土建施工、基础设施建设及园林绿化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2.2 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5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40%。
(3)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4)最后款项须在乙方完成保修期内的所有维修工作完成后支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3)如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2 甲方的义务:
(1)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和相关手续。
(3)及时提供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和资料,配合乙方的施工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获得甲方如约支付的工程款项。
(2)有权对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员的配备进行自主选择。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有权要求调整工期并进行合理解释。
4.2 乙方的义务:
(1)负责住宅综合体的全面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按时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3)按时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
(4)确保施工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保障现场安全。
第五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的变更:
(1)如因国家政策、法规变更、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变更部分。
5.2 合同的解除:
(1)因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乙方可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解除合同。
(2)如因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误,乙方有权要求相应工程工期的顺延。
6.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向甲方支付其损失的违约金。
第七条 保修条款
7.1 乙方应对本项目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7.2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需承担维修工作及相应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应逐条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