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城市高层住宅项目的装饰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项目概述
本合同所指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层住宅的内部装饰、外部装修、园林景观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预计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总工期为__天。若需延长工期,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必要的理由和依据。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 甲方应按照以下进度支付款项:
(1)合同签署后,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价款的40%;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20%;
(4)保修期结束后,支付余下的10%作为质保金。
3. 所有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账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4)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安全保护措施。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施工;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和协助;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工地安全负责,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4)应在施工进度符合约定时,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和付款。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管理
1. 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其质量。甲方有权对材料和设备进行审核。
2. 乙方购入的所有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直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取得相关材料的使用权。
3. 所有材料进场前应报甲方审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材料品牌或型号。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日内派人进行验收。
2. 验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验收,视为甲方已接受工程。
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__日内进行整改,由甲方再次进行验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直至工期完成。
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直至款项支付完毕。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2. 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