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工作范围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1.2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改造、景观小品增设、道路铺设、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等具体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期及工程量明细表》。
1.4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期计划进行施工。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XXXXXXXXXXXXX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XXXXXXXX元)。
2.2 支付方式: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2)主体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2.3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申请款项,确保 documentation 完整。
第三条 工期及进度
3.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工期共计XX天。
3.2 乙方应根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期完成。
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方案,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整改。
4.3 乙方在质保期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为一年)负责免费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权利:
(1)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设计图纸施工。
(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资料、进度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3)在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免责和赔偿要求。
5.2 甲方义务:
(1)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2)配合乙方的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地及施工作业条件。
(3)及时提供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的调整通知。
5.3 乙方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对工程的合理报酬。
(2)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任何阻碍施工的情况提出互相协商和解决的请求。
(3)有权制止任何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干扰行为。
5.4 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负责施工安全和施工期间的文明施工。
(3)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管理,妥善保管甲方及乙方的财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6.2 若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变更与解除
8.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后方可生效。
8.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10.2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