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承包方):上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电话:021-87654321
鉴于甲方作为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投资方,希望将此项目的混凝土浇筑和结构施工外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
2. 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
3.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混凝土浇筑、结构施工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4. 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该资料的准确性和适用性负责。
2.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项。
4.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 乙方应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保证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约定。
3. 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4. 乙方须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5.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具体分项如下:
(1)基础工程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2)混凝土浇筑费用: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3)结构施工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壹万元整(¥30,00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五、 工期及进度
1. 乙方须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期竣工。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相关证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及工艺。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一年内的质量保证服务,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七、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需支付乙方逾期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任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八、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合理解决。
九、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遇到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