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城市中心区的功能,提升人行道的使用体验和绿化效果,提升城市形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施工合同,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为“城市中心区人行道改建与绿化提升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城市中心区,具体范围包括________,详见施工图纸及附加文件。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改建、绿化提升、配置座椅、照明设备以及相关设施的设立。
2. 详细施工内容及要求见附录《施工方案》,包括工程进度、材料标准、施工图等。
第四条 工期
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工期为________天。
2. 乙方应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提前至少三天通知甲方施工进度,并应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可请求合理顺延,但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五条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相关税费。
2.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支付方式为: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工作进度和材料证明。
2. 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相关条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欠。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市民的人身安全。
3. 乙方应严格按照环保法规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区域的环境整洁。
4. 乙方应于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八条 验收标准
1.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7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
2. 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接到整改通知后7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 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 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根据实际情况,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要求,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