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离婚之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与分配,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的和谐分割合作。
第二条 财产范围
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主居所、投资房产等);
(2)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等);
(3) 银行存款、证券投资、股权及其他金融资产;
(4) 双方婚姻期间所经营企业的净资产;
(5) 双方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其他财产;
(6) 其他双方认为应当共同分割的财产。
第三条 财产清算
1. 甲乙双方应当就共同财产进行全面清算,并对各项财产进行详细列举。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前提交各自的财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财产清算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共同财产的具体价值,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清算完成后,甲乙双方应互相提供财产清算报告,并签署确认。
第四条 财产分割
1. 在清算基础上,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原则应公平、公正,并充分考虑各自的财产状况、经济实力及扶养责任。
2. 房产分割:
(1) 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优先考虑出售后均分,或由一方留用,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 购房贷款余额及负担应由甲乙双方依据占有比例共同承担。
3. 车辆分割:
(1) 共同所有的机动车辆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归属,并进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2) 车辆贷款及相关费用的清偿依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共同承担。
4. 其他财产:
(1) 各类银行存款、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可根据余额比例或账户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2) 企业经营性财产的分割原则依据其价值及份额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
1. 在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有关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过户、车辆过户等法律程序。
2. 所有权转移的费用(如:过户费用、税费等)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利获得双方共同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具体数额及分配方式应遵循本协议。
(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与共同财产有关的所有必要信息和文件,确保财产分配的准确和公正。
(3) 甲方应配合完成财产清算及分割的所有法律手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利获得双方共同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具体数额及分配方式应遵循本协议。
(2) 乙方应如实提供与共同财产有关的所有必要信息和文件,确保财产分配的准确和公正。
(3) 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财产清算及分割的所有法律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改变财产归属、擅自变更共同财产的使用及处分,均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事项经济价值的50%。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解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法律法规及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