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因双方感情破裂,现已达成离婚协议,并就离婚后财产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详细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的界定
甲乙双方自结婚以来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房产、存款、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均视为共同财产。除去各自婚前个人财产及继承财产外,均按比例分配。
2. 房产分割
双方共同购置的位于XX市XX区的房产(房产证号:XXXXXXXX)归乙方所有,乙方需补偿甲方人民币XXXX元。补偿款应在协议签署后的30日内支付完毕。
3. 车辆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的XX牌汽车(车牌号:XXXXXX)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同意甲方将车辆转让手续于离婚协议签署后的15日内完成。
4. 银行存款
双方在XX银行的联名账户(账户号码:XXXXXXXX)存款余额为人民币XXXX元,双方均同意各分得人民币XXXX元。完成划拨应在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
5. 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
双方共同持有的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具体明细附后)按市值折算后分配,双方同意各自持有部分的市值公开透明,确保双方的权益。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1. 抚养权的确定
双方所生子女(姓名: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归乙方抚养,甲方每月需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满18岁。
2. 探视权
甲方有权每周末探视子女一次,时间为周六上午10点至周日下午6点,乙方应保证子女的时间安排,并积极配合甲方行使探视权。甲方在探视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3. 教育及医疗决策
双方应共同决定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做出决策。若发生重大分歧,双方可通过沟通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a. 甲方有权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探视子女,并享有子女生活费用补偿的法律权利。
b.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并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c.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乙方及子女的正常生活。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a. 乙方享有对房产等财产的完全占有和使用权,且须妥善管理和维护。
b. 乙方应保证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
c.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行使探视权,不得阻碍或限制探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每日XXXX%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履行抚养责任,甲方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更改本协议内容。
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