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签署,双方就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分割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背景
因双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因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离婚。为妥善解决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协议。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甲方与乙方共同财产分割
(1)房产分割:位于XXXX的房产,评估价值为XXXX元,双方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一次性获得人民币XXXX元的补偿金。
(2)银行存款:双方名下联合账户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元,甲方分得人民币XXXX元,乙方分得人民币XXXX元。
(3)机动车辆:甲方拥有的XXXX品牌汽车,市场价值人民币XXXX元,双方同意由甲方进行持有,乙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其他财产:双方均无其他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将各自保有。
2. 个人财产确认
(1)甲方声明,婚姻存续期间自购置的个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XXXX(例如:珠宝、艺术品等),均为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声明,婚姻存续期间自购置的个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XXXX(例如:个人电脑、书籍等),均为乙方个人所有。
第三条 债务分割
1. 共同债务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卡债务等)总额为人民币XXXX元。双方同意:
(1)甲方承担债务的人民币XXXX元,乙方承担债务的人民币XXXX元。
(2)双方约定,如果其中一方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另一方有权向未偿还方要求赔偿。
2. 个人债务
(1)甲方承诺,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借款,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承诺,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借款,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本协议内容,除非双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若一方未履行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违约方履行,并要求支付相应赔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有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