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相关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 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位于_______________ 的房产;
(2)名下的汽车(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
(3)银行存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余额);
(4)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名称、持有份额);
(5)其他财产(具体描述)。
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为:
(1)上述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相应补偿金后签署过户手续,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及期限另行约定)
(2)对于名下的汽车,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保留,甲方不再要求任何补偿。
(3)银行存款及投资理财产品,双方按比例各占50%,甲方有权提取______元,乙方提取______元。
(4)具体的其他财产,双方应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分配。
3. 甲乙双方声明,互不追溯此前的个人财产及投资,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
1. 甲乙双方的子女(姓名: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由乙方主要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____次,每次不低于____小时,具体时间另行商议。
2. 甲方应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等)。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子女成年止,抚养费用应继续支付并根据物价调整进行适当增加。
3. 乙方应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及教育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选择、医疗决策、课外活动等,重大事项需与甲方协商、沟通。
4. 乙方在日常抚养中,应保证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并应告知甲方子女的一切重要事项。甲方在探视期间,确保对子女的正式管教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探视;
(2)应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承担探视期间因探视导致的合理费用;
(3)有责任遵守各项协议内容,协助乙方完成共同财产的分割与转移手续;
(4)在未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子女的居住、学习及成长环境。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保障子女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2)不应因抚养权的归属影响对子女的各项权利及情感指标;
(3)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抚养费,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保留相关证据;
(4)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除紧急医疗情况外,不得随意迁移子女的居住地和学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____%。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开放探视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证明。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意见均须书面形式确认,并由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