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陈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住址:XXXXXXXX。
乙方:李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住址: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并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后财产及抚养权的分割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1 共同财产的认定
甲方与乙方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居住的房产(地址:XXXXXXXX),车辆(品牌、型号及车牌号:XXXXXXXX),银行存款(包括存款账户及余额:XXXX元),保险金(保单号及金额:XXXX元),以及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其他物品(包括家具、电子产品等,具体清单见附件)。
1.2 财产分割方案
经双方协商,决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1)共同居住的房产由甲方取得,乙方自离婚之日起XX月内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完成。
(2)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承担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并于XX日内完成过户手续。
(3)银行存款(余额:XXXX元)由双方平均分配,甲方应于协议签署日后的XX日内支付乙方XXXX元。
(4)保险金和其他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分配,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则通过公证等合法途径进行分配。
第二条 抚养权的分配
2.1 子女情况
甲方与乙方共有一名子女,姓名: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2 抚养权归属
经双方协商,子女的抚养权由甲方负责。乙方享有探视权,每月探视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行使探视权。
2.3 抚养费的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月抚养费XXXX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时间为每月的XX日,直到子女年满18岁或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终止时止。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独立支配其获得的共同财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3)甲方应保证子女的生活、学习环境良好,不得影响子女的健康和成长。
(4)甲方应妥善安排子女的探视和生活,保障乙方的探视权利。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不得无故阻碍甲方或子女的生活安排。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抚养费,支付不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支持甲方对子女的抚养工作,尽可能与甲方保持和谐关系,以维护子女的心理健康。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子女的居住地点、学校等相关生活安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违约责任的条款
若任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协议中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金XXXX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4.2 违约情形的认定
(1)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视为违约。
(2)违反探视安排的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其他未履行协议中约定事项的均可视作违约,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5.1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5.2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
双方如需修改或解除本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提交法律途径解决。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