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婚姻状况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位于XXXXXXXXXXXX的住宅、银行存款、投资理财产品、车辆及其他共同财产等。
(2)双方确认以上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及份额如下:
- 住宅:宅基地及房屋价值评估为人民币XXXX万元,双方各占50%。
- 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万元,双方各占50%。
- 投资理财产品:总计人民币XXXX万元,双方各占50%。
- 车辆:价值评估为人民币XXXX万元,由乙方获得,乙方需支付甲方相应的补偿金。
2. 共同债务的承担:
(1)双方确认,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及信用卡债务等,所欠债务总计人民币XXXX万元。
(2)双方同意,债务按照各自持有的财产比例进行偿还,即甲方负责偿还人民币XXXX万元,乙方负责偿还人民币XXXX万元。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情况:
甲乙双方共有子女一名,姓名为:张小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的安排:
(1)甲方与乙方协议,张小三由乙方直接抚养。
(2)甲方享有探视权,每月可随时探视子女,具体时间提前与乙方协商确定。
3. 抚养费的支付:
(1)乙方负责日常生活及教育的相关费用,甲方每月需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满18岁。
(2)甲方应于每月的5日之前将抚养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探视子女,并展示对其生活的关注及支持。
(2)甲方应如实报告个人经济状况及工作收入,确保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3)在资产分割完成后,甲方不得对乙方所持财产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主决策子女的教育方式与生活安排,但应遵循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
(2)乙方须保证子女的生活、教育及医疗保障,确保子女健康成长。
(3)在财产分割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财产提出异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需承担逾期付款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0.5%计算。
(2)若乙方拒绝甲方探视权,甲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探视权。
2. 在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可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