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ZL2023-001
甲方:张三,男,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
乙方:李四,女,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街道。
鉴于甲方与乙方因感情破裂,自愿申请离婚,现双方就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详细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原则
1.1 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
1.2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地产、车辆、存款及其他财产。
1.3 个人财产、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对此无异议。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案
2.1 夫妻共同银行存款
甲方与乙方在银行的共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分割方案为甲方获得150,000元,乙方获得150,000元。
2.2 房产
双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的住房(房产证编号:XXXXXXXXXXXX)为共同财产。根据市场评估,该房产价值人民币3,000,000元。双方协商决定:
(1)甲方获得该房产,需支付乙方房产价值的50%,即1,500,000元。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挂账款项转账支付给乙方。
2.3 车辆
双方共同拥有一辆价值人民币200,000元的车辆,车牌号码:京A88888。车辆的分割方案为:
(1)甲方拥有该车辆,需支付乙方车辆价值的50%,即100,000元。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挂账款项转账支付给乙方。
2.4 其他财产
双方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包括家电、家具等,经过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带走所有家电、家具,乙方则不再进行任何索取。
第三条 债务处理
3.1 双方确认,结婚期间共同债务为人民币200,000元(贷款债务),双方均需对该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分担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
3.2 甲方需向债权人支付人民币120,000元,乙方需向债权人支付人民币80,000元。
3.3 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各自应承担已确认的债务责任,若一方未能及时支付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税务及其他费用
4.1 双方应各自承担在财产分割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过户手续费、印花税等。
4.2 双方在办理财产过户时,如需支付任何税款或手续费,双方应各自承担50%。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5.2 双方应在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及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如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6.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8.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如需解除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