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5日签署:
甲方:张三(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10月1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现就双方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1.1 共同财产包括:房屋、汽车、银行存款、股票及其他投资、以及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或其他商业利益。
1.2 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房产证号:xxxxxxxx)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在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
1.3 甲方拥有的品牌汽车(车牌号:xxxxxxxx)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其进行干预或要求赔偿。
1.4 双方在共同账户中的银行存款(000xxxxxxx银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0万元,甲方和乙方各分得25万元。
1.5 共同投资的股票(账户编号:xxxxxxx)将由甲方持有,乙方放弃对该股票的任何权益,但甲方需在一年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补偿。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2. 双方育有一子(姓名:张小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就其抚养权、探视权及抚养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2.1 抚养权: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主要抚养人,甲方享有探视权。
2.2 抚养费用: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3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双方另行约定。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
2.3 甲方有权在每月份的第二个和第四个周末探视孩子,时间为周六上午10:00至周日晚上18:00。乙方应配合孩子与甲方的探视安排。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3.1 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取探视权,并应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3.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探视权利,并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尊重甲方在孩子教育上的参与权。
3.3 双方应各自妥善保管和维护分得的财产及利益,确保不影响彼此的正常生活。
3.4 任何一方如需对共同财产或子女抚养方案进行变更,应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 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下:
4.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逾期部分,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千分之一进行加收违约金。
4.2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探视子女,乙方有权向甲方投诉,并可再次调整探视安排。
4.3 如乙方未配合甲方的探视权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法院对抚养安排进行重新审理。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需经过公证方可产生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在公证过程中如有虚假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 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解除。
7.1 本协议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