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父亲):李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母亲):张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为了维护双方在离婚后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抚养两个孩子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背景说明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育有两个孩子,分别为:
1. 孩子姓名:李小明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孩子姓名:李小华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基于对子女的共同养育责任,双方决定在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孩子,并就具体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抚养权与探视权
1. 抚养权:双方同意,李小明和李小华的抚养权由乙方张华承担,李明在不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况下,享有探视权。
2. 探视权:李明每周可在周六、周日探视孩子,探视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点至下午6点。若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日子,双方应提前协商,合理安排探视时间。
3. 特殊情况:如因工作原因,李明需更改探视时间,需提前3日告知乙方,并征得同意。
三、财务责任
1. 抚养费:李明在孩子的抚养期间,每月应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具体数额可依据当地生活成本做适当调整),直至孩子满18岁为止。
2. 教育费用: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培训费、课外活动费等,具体费用按孩子的实际情况协商分担。
3. 医疗费用: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包括日常看病、突发疾病及必要的医疗救助。无论费用的数额,双方均应积极协商处理。
四、居住安排
1. 乙方张华负责主要照顾孩子,居住地为乙方的住宅,李明可在探视期间带孩子外出活动,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2. 双方应在居住地的安全、环境等方面共同承担责任,应确保孩子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
五、教育与养育方式
1. 双方在日常养育中应尽量保持一致的教育理念和方式。
2. 对于孩子的重大事务(如择校、宗教信仰等),双方应提前沟通,达成共识后再做决定。
3.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双方应共同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适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如发现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寻求专业帮助。
六、信息沟通
双方同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沟通,就孩子的教育、生活等重要事项进行相互通知。不定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确保双方能够及时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
七、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需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2. 若因李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要求其补偿逾期部分,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若乙方未能让李明正常探视子女,李明有权要求其恢复探视权,并可请求法院介入。
八、合同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修订,任何修订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签署。
3. 本协议如须变更或解除,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九、其他条款
1. 双方均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确保其真实可靠,不得擅自更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本协议共计肆页,双方均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条款内容,真诚自愿签署。
甲方:李明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张华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