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号
乙方:张华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yy小区yy号
为妥善处理甲方与乙方的离婚事宜,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权声明
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房产)、车辆、股票及其他资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权利。
2. 甲方与乙方确认,无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若在本协议签署后已纳入各自名下的财产均不再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对于双方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经过协商,决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a. 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共享住房(房产证号:xxxxxxxx)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b. 车辆:甲方拥有的白色轿车(车牌号:xxxxxx)归甲方所有,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c. 银行存款:双方在共同账户中的余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将折分为两份,甲方与乙方各自拥有25万元,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划拨。
d. 股票及其他投资:双方同意对各自持有的股票进行各自保留,不进行分割。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育有一子一女:李强(男,8岁)与李芳(女,6岁)。
2. 经过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
a. 李强与李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及教育支出。
b. 甲方有权在每周的周末,及法定假期探望子女,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子女活动安排,确保甲方与子女的正常接触。
3. 甲方每月定期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5000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5号,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职责:
a. 及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b. 尊重乙方的抚养方式,及时与乙方沟通孩子的教育及健康等相关事项;
c. 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与子女探望相关的权利。
2. 乙方职责:
a. 确保子女的正常生活与接受教育,及时向甲方通报子女的成长与健康情况;
b. 在甲方探望期间,保障甲方与子女的活动时间,保障探望不受干扰;
c. 不得无故阻碍甲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若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累计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
3. 乙方如未能按照约定协助甲方探望子女,造成甲方探望权利受损,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主张其探望权。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形成书面文件。
本协议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署,各项条款均经过双方的充分理解和认同。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以确保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