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李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申请离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离婚后房产及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分割
1.1 甲方与乙方共同名下的房产位于XXXXXXXXX,房屋产权登记为甲方与乙方共有,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X元。
1.2 经双方协商,决定将上述房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的XX日内支付甲方房产分割款人民币XXXXX元,作为甲方放弃该房产的补偿。
1.3 房产交接日期为乙方支付完房产补偿款之日,乙方应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所有必要的过户手续,确保该房产的清晰产权转移。
第二条 其他财产分割
2.1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投资、车辆及个人物品等,具体内容如下:
a) 银行存款:双方共同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X元,甲方与乙方各分得人民币XXXXX元;
b) 投资:双方共同投资的XXXXX公司股权,原始投资金额为人民币XXXXX元,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持有该股份,乙方自愿放弃对该股份的所有权利;
c) 车辆:双方共同名下的车辆(车牌号:XXXXX),经协商决定归乙方所有,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XXXXX元作为补偿。
2.2 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购置但明确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均不在此次分割范围内。
第三条 债务清偿
3.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贷、车贷以及其他信用卡债务,总计人民币XXXXX元,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自愿放弃对该债务的任何权利。
3.2 在清偿债务的过程中,甲方应于协议签署后XX日内将相关还款凭证提供给乙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及合理费用。
4.2 违约方应在接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后XX个工作日内赔偿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未按时支付款项而产生的利息、托管费用等。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或更改本协议,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5.2 双方确认已经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双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理解或未认真阅读为由不承认协议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双方确认,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财产证明文件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如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的损失,均由提供虚假信息的一方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