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父亲):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母亲):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子女抚养、探视权及财务责任的分配,特制定本协议。
一、儿童基本信息
共同子女: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出生地点:_________
二、抚养权的安排
1. 双方同意共同抚养上述子女,抚养权由乙方负责,甲方享有探视权。
2. 乙方应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教育、医疗、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安排。
3. 乙方需在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医疗等重大事项前,与甲方沟通并征得其同意。
4. 甲方有权参与子女的教育活动,包括学校的家长会、课外活动等,并应在合理时间内得到通知。
三、探视权的安排
1. 甲方每周有权探视孩子至少一次,探视时间为每周六的上午10时至下午5时。
2. 节假日的探视时间将根据双方协商决定,优先考虑子女的意愿和其他安排。
3. 甲方在探视期间,负责子女的生活费用,并应按时将子女按时送回乙方指定地点。
4. 在特殊情况下,如行程变更等,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财务责任分配
1. 子女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饮食、教育、医疗等,由双方共同承担。
2. 双方同意按比例分担共同子女的生活费用,其中乙方负担60%,甲方负担40%。
3. 在子女的教育费用方面,双方同意共同承担,甲方和乙方各承担50%。在特殊情况下如升学、培训等,双方应协商决定费用分配。
4. 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应承担费用的40%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义务价值的20%。
2.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探视儿童,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对方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变更探视时间。否则,视为违约。
3. 乙方如未能及时向甲方通知有关子女的重大事项,亦构成违约。如未告知子女重大疾病、学校变动等,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子女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 如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重大变故,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协议,并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共识。
八、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
3. 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权利的延迟行使不构成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