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决定自愿离婚。在此情况下,双方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子:张小明,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女:张小丽,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2.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以下财产:
(1)位于XXXXXXXX的房产一套;
(2)XXXX年款XX品牌汽车一辆;
(3)银行存款:XXXX银行账户,卡号XXXXXXXXXXXX,存款金额为XXXX元;
(4)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物品、家电等)。
二、财产分割
1. 关于房产的分割:
(1)双方一致同意,将位于XXXXXXXX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在离婚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乙方相应的房产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2)乙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和利益,甲方负责房产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物业费等)。
2. 关于汽车的分割:
(1)双方一致同意,位于XXXX年款XX品牌汽车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离婚协议签署后15日内负责办理过户手续。
(2)甲方应为汽车的所有欠款负责,保证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与该汽车相关的债务及责任。
3. 关于银行存款:
(1)双方同意将XXXX银行账户中的存款XXXXX元平分,即每人各得XXXXX元。
(2)甲方负责在离婚协议签署后10日内,将乙方应得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4. 其他财产的分割:
(1)双方同意,家中的个人物品由各自自行选择,若有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
(2)其他共同财产(如家电、家具)价值超过人民币XXXX元的部分,双方应进行评估并平分所有权及收益。
三、子女抚养
1. 子女抚养权:
(1)子女张小明(男)由乙方李四抚养,张小丽(女)由甲方张三抚养。
(2)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利在适当时间探视和接送子女,并根据安排进行互动和交流。
2. 抚养费用:
(1)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支付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此费用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
(2)上述抚养费应在每月的XX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如线下支付需使用现金,并由乙方出具收据。
3. 教育选择与医疗决策:
(1)双方同意共同决定子女的教育问题(学校的选择等),确保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2)如有重大医疗决策,双方应共同商讨并达成一致。
四、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逾期支付财产分割款项或抚养费,违约方需支付逾期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
(2)拒绝配合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的,守约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处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