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伟,身份证号码:#################
乙方:李娜,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经过双方协商,现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XXXX的家庭住房;
(2)机动车辆:XXXX品牌,车牌号XXXXXXXX;
(3)银行存款:双方共同账户及各自个人账户中的存款;
(4)投资:包括股票、基金、理财产品;
(5)其他:包括婚姻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2. 双方确认,个人财产不包括在共同财产内,个人财产包括:
(1)婚前各自独立持有的财产;
(2)婚后以继承或赠与形式单独获得的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 房产分割:
(1)位于XXXX的家庭住房归乙方所有,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应的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支付方式为分三期支付;
(2)双方同意房产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机动车辆分割:
(1)上述机动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3. 银行存款分割:
(1)双方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币XXX万元,甲乙双方各自分得人民币XXX万元,具体分配以银行转账为准。
4. 投资分割:
(1)双方共同投资的股票与基金,均按各自份额比例分割,甲方持有50%份额,乙方持有50%份额,相关操作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儿子张小明,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女儿张小丽,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2. 子女抚养权:
(1)张小明和张小丽的抚养权由乙方李娜独自享有,甲方张伟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达到18岁。
(2)甲方有权在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探望子女,具体探望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双方同意在子女性教育及生活安排等方面进行协商,共同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与成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赔偿因违约所导致的相关损失。
2. 在支付补偿及抚养费方面,如甲方未按时支付,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如果任一方未履行子女探视权的约定,需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应履行,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在双方出现重大变故,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以要求重新协商相关条款。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仲裁地点为XXX,仲裁委员会为XXX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