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王五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以下简称“共同财产”)进行友好协商,订立此协议,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妥善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一、共同财产的确认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认定为共同财产:
(1)房产:包括位于**********的房屋一套,房产证号为**********;
(2)汽车:甲方于婚姻期间购置的车型为**********,车牌号为**********;
(3)银行存款:双方婚后开设的银行账户(开户行:**********,账户号码:**********)内现有存款为人民币**********元;
(4)其他财产:双方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家电、家具及其他家庭用品等,按照市场评估价值进行分割。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1. 房产的分割:
(1)位于**********的房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过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房产市场价值的50%作为违约金。
(2)甲方有权在协议签署后的三十日内居住于上述房产内,甲乙双方需妥善协商关于居住期间的水电费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2. 汽车的分割:
(1)上述汽车归甲方所有,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乙方需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在协议签署后十五日内完成过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汽车市场价值的30%作为违约金。
3. 银行存款的分割:
(1)双方共同银行存款人民币**********元,由甲乙双方平分,各自获得人民币**********元,双方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转账手续。
4. 家庭其他财物的分割:
(1)双方确认,各自持有的个人财物归个人所有。共同购置的家电、家具等,按市场评估价值进行分割等值的资产,各自选择获得。
三、权利与义务
1. 双方应真实、清楚、完整地披露与共同财产相关的所有信息。任何一方隐瞒和虚报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追索法律在此方面的权利。
2.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再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为理由,向对方主张任何费用或其他权利。
3. 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由该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
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书面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
1. 本协议共有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