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001
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离婚声明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除夫妻关系,并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条 婚后财产分割
1. 夫妻共同财产为:
(1)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位于:XXXXXX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双方同意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该房产的所有权利及相关责任。
(2)婚后共同购置的车辆(牌照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双方同意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放弃该车辆的所有权利及相关责任。
(3)其他共同财产包括存款、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双方在仔细核算后,共同财产总额为人民币XXXXXX元,甲乙双方同意按照60%(甲方):40%(乙方)的比例进行分割。
(4)甲方有权取走共同账户中的人民币XXXXXX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2. 夫妻债务处理:
(1)婚后共同债务为:
(a) 房贷:剩余本金人民币XXXXXX元,由甲方承担全部债务责任,乙方不再负责。
(b) 个人信用卡债务:乙方承担人民币XXXXXX元,甲方不再负责。
(2)双方承诺,离婚后不再对对方提出与婚姻期间相关的任何债务索赔。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婚后所生子女为:
(1)子女姓名:张小三
(2)出生日期:XXXXXXXXXXXXXXXXXX
2. 抚养权及探视权:
(1)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子女的教育及生活安排。甲方每月应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XX元,至子女成年为止。
(2)甲方享有探视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每月至少一次探望子女的机会,具体探视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双方应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得干扰或影响对方的抚养及探视权利。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互不干扰对方的生活,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特别是在与子女相关的事务上。
2. 双方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中涉及的财产信息及抚养权安排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抚养费,需支付逾期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遵守探视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协议涉及的某些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该条款自行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任何一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附于本协议之中。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