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自愿离婚。
2.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积累了一定的共同财产,并共同抚养一名子女(姓名:张伟,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 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就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
基于上述背景,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1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
(1)房产:位于XXXX的房屋,产权登记于甲方名下;
(2)存款:双方在银行的共同账户内现存款余额为XXXX元;
(3)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车辆等,双方均同意按市场评估值进行分配。
1.2 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为:
(1)房产部分,甲方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在房产内居住至子女成年(18岁),甲方不得强行驱逐;
(2)银行存款由双方平均分配,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XX个工作日内将XXXX元转入乙方账户;
(3)其他财产经双方协商评估后,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具体物品列表及分配方式另附清单。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2.1 双方一致认同,子女张伟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直至子女成年(18岁)。
2.2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抚养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 双方承诺在抚养权实施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充分尊重对方的意见,共同参与子女的成长及教育。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探望子女,探望时间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并尊重乙方的时间安排;
(2)甲方有责任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3)甲方有义务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要;
(4)甲方不得在探望过程中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得带给子女不良的家庭氛围。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决定子女的日常生活安排及教育选择,但应与甲方保持沟通;
(2)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3)乙方有责任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及医疗需求;
(4)乙方不得阻碍子女与甲方的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子女的心理健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延迟一天,按未支付抚养费的5%支付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子女教育或生活所需日常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可酌情要求适当补偿。
4.3 若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其他方可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兑现权利和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5.2 如需修改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方可生效。
5.3 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时,若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部分条款,应及时沟通,予以妥善解决。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应提交至XXXX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6.2 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附件(如共同财产分配清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