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LXFQ-2023-001
甲方(男方):李晓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王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因双方感情不合,决定自愿协议离婚,并就离婚后的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的认定
1.1 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以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
1.2 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
2. 财产分割方案
2.1 房产:双方现有共同房产一处,位于XXXXXXXXXXXX。该物业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XXXXX元。双方同意将该房产出售,出售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将按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进行分配。
2.2 车辆:双方所拥有的车辆一辆,市场价值人民币XXXXXXXXX元,变现后,同样按照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进行分配。
2.3 银行存款:双方共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XXXXXXXXX元,分割时按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进行划分。
2.4 股票及其他投资:如双方有共同持有的股票或其他投资,依据各方持有比例进行分配。
二、子女抚养权
1. 子女基本情况:双方婚生子女(姓名:李小明,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由甲乙双方共同抚养。
2. 抚养权及抚养费
2.1 抚养权:经双方协商,李小明的主要生活抚养权归属乙方,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抚养费,支付至李小明满18岁。
2.2 甲方有探视权,双方同意甲方每周末至乙方居住地探望李小明,假期期间双方另行协商探视时间。
2.3 如任一方有重大失误或不当行为,另一方有权申请法定机构重新评估抚养权事宜。
三、义务与责任
1. 甲方的义务
1.1 按约定按时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的教育和生活不受影响。
1.2 积极配合乙方在子女教育、健康等方面的决策,并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
1.3 尊重乙方的抚养决定,维持双方良好的沟通。
2. 乙方的义务
2.1 确保子女生活、学习条件,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2.2 在涉及子女的重大事项(如教育、医疗等)上与甲方协商,尊重对方的意见。
2.3 不得阻碍甲方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合理情况下优先考虑甲方的探视需求。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需向乙方支付其所欠金额5%的违约金。
2. 乙方若阻止甲方探视权的行使,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违约导致的损失。
3. 任一方对协议条款存在异议或不执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在三日内协商解决。
五、合同的生效与修改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2. 任何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
1. 双方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双方承诺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本协议未尽事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甲、乙双方均表示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