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乙方(妻子):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为妥善处理因离婚产生的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问题,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定义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1.1 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在婚姻期间合法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收益。双方同意以下财产为共同财产:
1.1.1 共同住房位于 [地址] 的房产。
1.1.2 银行存款总额为 [具体金额]。
1.1.3 车辆 [品牌及型号]。
1.1.4 股票及其他投资的市值为 [具体金额]。
1.2 双方同意共同财产按以下比例分割:
1.2.1 甲方获得 [具体比例] 的共同财产。
1.2.2 乙方获得 [具体比例] 的共同财产。
1.3 在分割具体财产时,若一方要求继续使用共同房产,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 [具体比例]。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2.1 双方育有子女 [子女姓名及出生日期](以下称“子女”),对子女的抚养权的安排如下:
2.1.1 甲方为子女的主要抚养人,乙方为子女的探视权方。乙方每月可探视子女 [具体次数]。
2.1.2 乙方需为子女支付月抚养费,金额为 [具体金额],直至子女成年或在教育阶段结束。
2.2 在探视期间,乙方有权带走子女随自己的生活,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
2.3 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课外培训费用等,具体分摊比例为:
2.3.1 甲方承担 [具体比例]。
2.3.2 乙方承担 [具体比例]。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利在约定的探视期间内,行使对子女的监护权与陪伴权。
3.1.2 甲方有义务教育、培养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
3.1.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探视权,不得阻挠乙方探视子女。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有权利在约定的探视时间内接触与抚养子女。
3.2.2 乙方有义务支付月抚养费以及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
3.2.3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主要抚养权,不得影响甲方对子女的正常监护与成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具体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并不低于 [具体金额]。
4.2 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 [具体天数] 天内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若未能按期纠正,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3 若因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等。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5.2 本协议如需更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5.3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均可单独解释,在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情况下,若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