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订:
甲方:王小明,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
乙方:李小华,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解除;
2. 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积累了部分财产;
3. 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处分问题,使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制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和确认
1. 本协议所称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a) 房产:位于XXXXX的房屋,产权证号为XXXXX。
b) 车辆:品牌、型号、车架号为XXXXX的机动车辆。
c) 现金及存款:双方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现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d) 其他共同财产:包括婚期间购置的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
2. 双方确认上述共同财产的合法性及完整性,并承诺不再对该财产的存在提出异议。
第二条 财产分割方式
1. 房产分割:
a) 房产目前市场价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b) 房产分割方案:
- 甲方同意将房产归乙方所有,并在签署本协议后1个月内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 作为对房产的补偿,乙方应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人民币XXXX元。
2. 车辆分割:
a) 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b) 乙方有权在车辆过户前使用该车辆,使用期间甲方应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相关的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现金及存款分割:
a) 双方共同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占50%,乙方占50%。
b) 双方各自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在协议签署后3天内完成转账。
4. 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
a) 双方同意就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友好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解决。
b) 各方应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其他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获得依据本协议所约定的财产分割收益。
b)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房产、车辆等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文件。
c)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乙方合法使用其分割获得的财产。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获得依据本协议所约定的财产分割权益及补偿款项。
b) 乙方有义务支付约定的补偿款项,并在完成付款后获取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
c)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甲方合法使用其分割获得的财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违约价值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赔偿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内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可协商确定重新履行的条件。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各项条款认真履行,任何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事项,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依法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之日止。
(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处)
甲方:王小明(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日
乙方:李小华(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