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离婚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后,自愿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配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安排,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双方一致确认,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共同住房,房产证编号:xxxxxxxxxx;
2. 甲方在XXXX年XXX月购买的汽车,车牌号:XXXX;
3. 双方婚姻期间积累的银行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XXXX元;
4. 其他共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保险等。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1. 甲方同意将上述共同住房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需在签署本协议后30日内支付甲方补偿金人民币:XXXX元。
2. 乙方同意将汽车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需在签署本协议后30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
3. 共同银行存款的分配:双方承诺将共同存款平均分配,各自获得人民币:XXXX元,具体的转账时间为签署本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安排
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张小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做如下约定:
1. 子女抚养权:乙方为主要抚养权人,甲方享有探视权。甲方每月可在周末探视子女两次,每次不低于三个小时。
2. 抚养费的支付:甲方愿意按月支付乙方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支付期限为至子女满18周岁之前。
3. 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协商探视时间,乙方须予配合,保证甲方探视权的行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等。
2. 若因一方未按时支付补偿金或抚养费,守约方有权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保障收款的权利。
3. 違約方应在收到守約方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如仍未改正,守約方有权自行采取法律措施以追讨欠款及赔偿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在协议生效后,遵守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对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内容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争议解决权归属合同签署地法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