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李某某,身份证号码:123456198901011234,住址:北京市某小区。
乙方:王某某,身份证号码:123456198902021234,住址:北京市某小区。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本协议签署前已解除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 双方确认截至离婚时,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共同购置的房产:北京市某小区的房产,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0万元;
(2)共同购置的汽车:一辆品牌为某品牌的轿车,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万元;
(3)共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30万元;
(4)其他:双方同意列举的财产。
2.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房产的处理: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50万元作为对其放弃权利的补偿;
(2)汽车的处理:汽车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将汽车过户给乙方,并支付乙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补偿;
(3)对于银行存款,双方各占50%,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账人民币15万元。
第二条 子女抚养安排
1. 双方婚生子女:小李,性别:男,出生日期:2010年1月1日。
2. 抚养权安排:
(1)双方同意小李由乙方主要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
(2)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至小李满18岁止,抚养费于每月的5号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甲方在假期期间享有小李为期一周的探视权,探视安排应在假期前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按时支付对子女的抚养费用;
(2)甲方应积极行使探视权,不得干扰乙方对小李的抚养及教育;
(3)甲方在探视期间,应保障小李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共同财产的分割,并确保小李获得良好的生活与教育条件;
(2)乙方负责小李的日常生活与教育支出,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探视权,不得无故拒绝甲方的探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视为违约;
2.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部分的20%;
3. 如因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任何一方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解除,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