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申请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汽车、存款、投资以及其他财产(以下简称“共同财产”)。
2. 共同财产的清单如下:
1) 住房:位于XXXX省XXXX市XXXX小区的房产(产权证编号:XXXXXXXX)。
2) 汽车:XXXX品牌型号车辆(车牌号:XXXXXXXX),购置于XXXX年。
3) 共同银行存款:双方在XXXX银行的联合账户,余额为XXXX元。
4) 其他投资:XXXX公司股份,持有比例为XXX%。
第二条 财产分配方式
1.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财产分配方案:
1) 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需 compensates 乙方人民币XXXX万元,用于平衡财产分配。
2) 汽车归乙方所有,乙方需承担汽车的贷款余额及相关费用。
3) 共同银行存款按50%比例分配,甲方可提取人民币XXXX元,乙方可提取人民币XXXX元。
4) 共同投资的股份,由乙方转让给甲方,转让费为人民币XXXX万元,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的XX日内完成转让手续。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为XX,出生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以下简称“子女”)。
2. 甲方与乙方确认对子女的抚养权约定如下:
1) 子女的主要抚养权由乙方享有,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独立或年满18周岁。
2) 子女的探望权由甲方享有,甲方每周可探望子女一次,假期可增加探望时间,具体安排由甲方与乙方协商。
3) 双方应共同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重大事项(如教育、医疗)需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探望子女,不得无故拒绝。
2) 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未支付的部分将计入违约责任。
3)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探视权,避免对乙方造成干扰。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管辖子女的日常生活及相关事务。
2) 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有关子女的重大事项,保持沟通。
3) 乙方应合理使用获得的抚养费,保证子女的生活及教育所需。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履行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 对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违约方应支付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如因探望实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2. 合同的变更及补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3. 本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由双方共同承担,确保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协议签署地为XXXX市,争议发生地为XXXX市人民法院。
甲方:张三(签字):
乙方:李四(签字):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