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李明(以下简称“甲方”)与王芳(以下简称“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破裂,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离婚声明
甲方与乙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确认本协议之合法性与有效性。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财产分配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任何财产、增值部分、债务等。
2. 共同财产的分配
(1)家庭住宅:甲方与乙方共同拥有的位于XXXX的房产,由双方评估后决定出售,出售所得款项按50%分配。
(2)存款: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存入的银行存款及利息,合计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双方约定各自分得50%。
(3)车辆: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车辆品牌:XXXX,车牌号:XXXX),经商议,决定由乙方持有,甲方应向乙方补偿人民币XX万元。
(4)个人财产:双方确认在婚前及婚后各自的个人财产仍归各自所有,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XXXX,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XXXX。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信息
双方于婚姻期间所生子女为:李小明(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安排
(1)甲方与乙方同意,李小明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其日常生活、教育及健康等事务。
(2)甲方享有探望权,双方约定每周的星期六上午10:00至下午5:00,甲方可以探望李小明,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应定期支付抚养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X元,此项费用于李小明的衣食住行及教育支出,直至李小明满18岁或完成高等教育为止。
第四条 财务责任
1. 债务承担
甲方与乙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为人民币XX万元,由双方共同承担,各自承担50%的比例。上述债务在离婚后由双方协商清偿,负责清偿的一方应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履行。
2. 违约责任
如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财产分配、抚养责任等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损失总额的30%。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有需变更或解除的情形,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争议解决
若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4. 证人签字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由下列证人共同见证:
证人姓名:XXXX
证人姓名:XXXX
本协议正文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李明)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王芳)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