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男方:王小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红,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鉴于:
1.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及对子女的抚养问题需明确分割及安排。
基于以上背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共有财产,具体财产明细如下:
(1) 房产:位于XXXXX的房产,价值约为XXXX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2) 车辆:共有的XXXX品牌汽车,归男方所有,女方自愿放弃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3) 存款:夫妻双方在银行的存款总额为XXXX万元,女方分得XXXX万元,男方分得XXXX万元。
(4) 其他财产:艺术品及个人物品的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各自留存各自的个人物品。
2. 双方对以上财产分割事宜自愿达成一致,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其他不当影响。
第二条 子女抚养
1. 双方的子女为王小强,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双方共同确认对小强的抚养责任。
2. 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应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小强满十八岁为止。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日期为每月的第5日。
3. 男方在支付抚养费的同时,享有探视权。双方约定,男方每周可在周六或周日探视小强一天,若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对方。
4. 关于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的承担,两方达成协议,在小强的教育及医疗开支上,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费用。
第三条 其它权利与义务
1. 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当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解决争议,避免因琐事影响双方及子女的生活质量。
2. 任一方不得阻碍对方的正当权利,对于对方的探视、抚养及财产分配的权利应予以支持。
3. 双方应当保证在协议履行期间及时沟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抚养方案或财产分配,应提前通知并协商一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抚养费、财产分割款项、因违约导致的合理支出等。
2. 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对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十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协议。如违约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履行义务,对方可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