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2023年10月1日由李明(以下简称甲方)与张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双方就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兹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离婚后关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处理及其它必要事项,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促进双方的和谐解决本次离婚事务。
第二条 双方基本情况
1. 甲方姓名:李明,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现居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
2. 乙方姓名:张华,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现居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XXXX)。
b) 银行存款(账号:XXXX,余额:人民币XXX万元)。
c) 双方共同购买的车辆(车牌号:XXXX)。
d) 其他共同购买的财物如家具、家电等。
1.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a) 房产由乙方取得,甲方自愿放弃对此房产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b) 银行存款由双方按照50%比例进行分割,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将甲方应得的人民币XXX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c) 车辆由甲方取得,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将车辆过户于甲方名下,甲方承担车辆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
d) 其他共同财物,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双方各自承担其分配物品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2. 个人财产
2.1 甲方与乙方均确认分割后各自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于本协议签署后独立取得的财产,均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无权要求对方分享。
2.2 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存款、投资收益、婚前所购置的个人物品等。
2.3 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存款、投资收益、婚前所购置的个人物品等。
第四条 债务处理
1. 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贷款、信用卡债务等,双方应根据债务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担。
2. 具体处理方式为:
2.1 对于房屋贷款,甲方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50%及其相关利息,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贷款的变更手续。
2.2 双方各自承担各自信用卡债务,甲方及乙方均需清偿各自所持信用卡下的未偿还余额。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依法取得属于其份额的共同财产,并要求乙方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1.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处理自身应分配的财产及债务,保证不对乙方产生损害。
1.3 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披露其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共同财产及负债情况。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依法取得属于其份额的共同财产,并要求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2.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处理自身应分配的财产及债务,保证不对甲方产生损害。
2.3 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披露其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共同财产及负债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其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违约方需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予以纠正;如未能及时纠正,则需支付守约方相当于违约部分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需经双方合法确认;如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对于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李明)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张华)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日
签署地点: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