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子女抚养权
1.1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子女为:(子女姓名及出生日期),甲方和乙方共同抚养。
1.2 子女抚养权由乙方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任何时候不得无故拒绝甲方探视。探视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原则上应每周至少一次。
1.3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医疗及生活费用。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金额)元,支付至子女满18岁为止。
1.4 双方应共同参与子女的教育及重大决策,尊重对方的意见,自觉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 财产分配
2.1 甲方和乙方就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达成如下分配:
2.1.1 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2.1.2 车辆:婚后购买的车辆(车型及车牌号)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车辆的所有权。
2.1.3 共同存款:双方在银行存有的共同存款(账户号码及金额)将平均分配,各自各得一半。
2.1.4 其他财产的分配按合同附件的清单进行,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 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姻存续期间因赠与或继承取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如有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需在支付金额的基础上另加逾期每月(比例)作为滞纳金。
3.3 违约方应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修正其违约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提起诉讼。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
4.2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第五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5.2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一方均可向约定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见证人(如有):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