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双方均自愿、平等、充分理解并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双方决定离婚,现就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金融存款、债权债务等,均应依法进行分割。
2. 不动产:位于XXXX的小区房产,甲方占有权比例为XX%,乙方占有权比例为XX%。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协商解决产权变更相关手续,并在X个月内完成。
3. 动产及金融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的动产及金融存款均在本协议签署时自动转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
- 甲方名下的车辆、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由甲方所有。
- 乙方名下的车辆、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由乙方所有。
4. 双方各自的债务需自行承担,与共同财产分割无关。
二、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确认共有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子女在离婚后由乙方主要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每周可探视一次,每次不超过四小时。探视时间双方应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X天通知对方。
3. 抚养费: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子女抚养费,自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支付,直至子女满18岁或完成正常教育学习。
4. 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特殊需要服务费用等,具体分担比例为甲方XX%,乙方XX%。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并要求乙方不干扰其探视权。
- 甲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履行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责任。
- 甲方应遵守双方就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协商与约定。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独立抚养子女,并在抚养过程中做出必要的教育及管理决定。
- 乙方应协助甲方行使探视权,不得无理由阻碍探视。
- 乙方应如实通知甲方有关子女的重大事项。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
3. 在探视权安排中,若乙方无理由拒绝甲方探视权,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若甲方未按约支付抚养费,乙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违约金按未支付金额的XX%计算。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书面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签署表示双方对协议条款的充分了解与同意。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