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女士(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双方共同子女的抚养与教育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与良好教育。
一、子女基本信息
子女姓名:王小明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性别:男
二、抚养权安排
1. 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王小明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日常生活的照顾和教育。
2. 甲方有权在以下时间段内探望子女:
(1)每周末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从上午10:00至下午18:00;
(2)法定节假日中的一天,具体节假日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3)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时间。
三、抚养费用责任
1. 甲方应承担王小明每月人民币XXXX元的抚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此费用需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 双方同意,教育相关支出(如培训班、课外辅导等)发生时,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在后续的一个月内补偿乙方一半的费用。
3. 在特殊情况下(如子女出现重大疾病或事故),双方应协商分担相关医疗费用。若无法达成一致,甲方与乙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四、教育责任
1. 乙方负责王小明的学习和日常教育,包含学龄前的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选择、录取等事务。
2. 甲方可以参与子女的教育事项(例如学校选择、参加家长会等),但应提前与乙方沟通,并充分尊重乙方的决定。
3. 双方应共同为王小明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避免因家庭矛盾影响子女的成长。
五、沟通机制
1. 甲方与乙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电话、微信或其他合适方式,随时了解王小明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2. 双方在涉及王小明教育、生活的重大事项时,应提前进行商议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用,需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支付欠款,并按欠款金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探望时间探望王小明,应向乙方说明原因,如拒绝探望则每次逾期应按照人民币XXXX元的标准赔偿乙方因沟通不畅、安排变动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3. 若乙方因将王小明的抚养责任转让给他人而未告知甲方,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因这一行为带来的直接损失。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口头约定无效。
3. 本协议的变更需相互沟通,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及时记录并签署相关文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