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含居住安排与债务清偿)
甲方(丈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妻子):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居住安排以及债务清偿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育有子女(子女姓名: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经双方协商,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视权。
2. 甲方每月有权探视子女一次。探视时间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3. 甲方需承担子女抚养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或完成大学学业(以较长者为准)。
4. 乙方应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学习和医疗条件,甲方有权随时查看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5. 双方约定,如甲方探视子女时,乙方不得无故拒绝,也不得影响子女与甲方的关系。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婚后购置的房产(房产地址:________),机动车辆(品牌型号: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以及双方共同存款(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
2. 甲乙双方协商,婚后购置的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3. 机动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须承担该车辆的相应贷款及日后所有费用。
4. 双方共同存款由甲方取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取出人民币________元,剩余部分于协议签署后10日内转交双方共同账户。
5. 双方在此承诺,婚后个人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不涉及本协议的财产分割。
第三条 居住安排
1.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继续居住于原共同财产房产中,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搬离,直到子女满18岁,始终提供子女稳定的居住环境。
2.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另行租赁住房,确保其能够独立居住,且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及探视。
3. 双方同意在主张任何权利前,提前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搬迁居住地。
第四条 债务清偿
1. 双方婚后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等,均由双方共同承担。
2. 双方约定,甲方承担房产贷款的全部偿还责任,乙方承担车贷的全部偿还责任。甲方需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若甲方未能举证证明按时还款,需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任一方如存在其他个人债务,应自行清偿,且对另一方不构成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需在逾期后一次性支付未付款项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 若乙方未能确保子女与甲方的探视权利,需承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精神损失,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将协议副本各保留一份,以便于执行和遵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4. 若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