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与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事宜。双方在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情况下,自愿签署。
一、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通过本协议的签署,双方希望能够友好和谐地解决财产分割,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的定义
在本协议中,“共同财产”指张三与李四在婚姻存续期间合法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现金存款
2. 房产
3. 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
4. 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基金等)
5. 其他合法所得的财产
三、财产分割原则
1. 公平原则:双方应公平分配共同财产,确保双方在经济方面的基本生活条件。
2. 协议优先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的协议应优先于法律的规定。
3.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取得的时间、使用程度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分割方案。
四、共同财产分割方案
1. 现金存款:双方共同拥有的现金存款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张三获得人民币XX万元,李四获得人民币XX万元。
2. 不动产:双方共同拥有的位于XXXXXXXX的房产,市场评估总值为人民币XX万元。张三自愿将该房产归李四所有,李四支付张三人民币XX万元作为补偿。
3. 车辆: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一辆,价值人民币XX万元。车辆归张三所有,李四不予要求任何补偿。
4. 投资项目:各自持有的投资项目和股票,均归各自所有,无需进行补偿。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须对各自持有的资产进行确认,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5. 其他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处未列明的共同财产,如有需分割的物品,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张三的权利与义务:
a. 有权按照协议内容获得约定的财产。
b. 有责任在协议签署后配合李四完成房产过户和资产划分事宜。
c. 严禁未经过李四同意,私自出售、变更共同财产。
2. 李四的权利与义务:
a. 有权按照协议内容获得约定的财产。
b. 有责任在协议签署后,及时支付张三应得的房产补偿款。
c. 严禁未经过张三同意,私自出售、变更共同财产。
六、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
2. 若违约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款,守约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赔偿相关损失。
3. 违约责任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低于违约财产价值的50%。
七、协议的生效条件
1.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立即生效,但上述财产分割的实施以实际操作为准。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可当面协商修订协议。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八、争议解决
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九、其他事项
1. 本协议共计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负责,若出现解释争议,按法定解释原则进行处理。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为签字部分)
张三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李四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