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安排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1 共同财产的界定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住宅、车辆、银行存款、投资股票及基金、以及其他共同财物。
1.2 住宅分割
位于XXX的共同住宅,双方同意以市场评估价为依据进行分割。评估后,甲方将获得该物业的60%股份,乙方获得40%股份。甲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乙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1.3 车辆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车型、车牌号),甲方同意将其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车辆市场评估价的50%给甲方。
1.4 银行存款及投资分割
双方共同名下的银行存款(详细银行账户信息)以及投资基金,双方同意按比例分配,甲方占60%,乙方占40%。双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将相应金额转入对方账户。
1.5 其他财物
其他共同财物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一致,依法申请公证处理。
第二条 子女抚养安排
2.1 子女基本信息
双方的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抚养。
2.2 子女抚养责任
甲方承担子女抚养的80%的经济责任,乙方承担20%的经济责任。甲方应负责日常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等,乙方应按月支付生活费给甲方,每月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2.3 子女探视权
双方应保障彼此享有与子女的探视权,甲方每周可探视子女两次,乙方每周可探视一次。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探视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约定比例获得共同财产,并有权依法行使子女抚养与探视权。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应得的财产及抚养费。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按约定比例获得共同财产,享有子女的合法抚养和探视权。乙方应按时支付生活费,并配合甲方对孩子的抚养责任,确保双方子女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违约定义
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视为违约。
4.2 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3 违约金
如任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的10%。
第五条 合同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5.2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如本协议内容存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中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6.2 本协议所使用的术语和文字,均为双方所理解、认可的。
6.3 协议的修改与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张三 (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李四 (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