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王芳(以下简称“甲方”)与李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经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为妥善处理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协议。
一、基本信息
甲方:王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李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共同子女:王小雨,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的定义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房产、汽车、储蓄、投资和其他财务资产等,均视为共同财产。
2.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公平、自愿的原则。
(2)财产分割应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
3.具体财产分割内容
(1)住房:夫妻共同拥有的位于XXXX的房产(房产证编号XXXX)归甲方所有,乙方愿意放弃对此房产的权利。
(2)汽车:双方共同拥有的XXXX品牌汽车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银行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元,双方同意均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
(4)其他财产:双方确认当前无其他共同财产。
三、子女抚养权安排
1.抚养权归属
(1)双方一致同意,王小雨的主要抚养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探视权。
(2)乙方有责任承担王小雨的生活费用,具体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XXX元,直至王小雨满18岁。
2.探视权的安排
(1)乙方每周六、周日享有王小雨的探视权,并可在此期间带王小雨外出。
(2)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双方应协商安排王小雨的探视及居住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王小雨的主要抚养权,负责其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的照顾。
(2)遵守本协议中的约定,不得随意更改抚养安排。
(3)在探视期间,如乙方对王小雨的健康及安全造成威胁,甲方有权拒绝探视并向法院申请调整探视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随时根据协议探视王小雨,并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
(2)按时支付生活费用,并承担王小雨的教育费用与医疗费用。
(3)在探视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确保不对王小雨造成心理或身体伤害。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50%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子女生活费用,需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3.如任一方违反协议中的探视权安排,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时间损失等。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