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达成:
甲方:王先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李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姻解除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确认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的认定:甲乙双方确认自婚姻成立以来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 共同住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
- 银行存款:双方共同拥有的银行账户中余额。
- 车辆:双方共同购置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 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珠宝、艺术品等。
2. 财产分割方式:双方同意按以下比例分割共同财产:
- 共同住房归甲方所有,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财产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元。
- 银行存款的余额为*****元,甲乙双方各分得*****元。
- 汽车归乙方所有,甲方获得人民币*****元作为补偿。
- 其他财产经三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后,依法分割,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费用。
第三条 抚养权安排
1. 子女情况:甲乙双方共有一子,姓名:王小明,出生日期:2015年5月1日。
2. 抚养权归属及安排:双方协议如下:
- 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视权,具体安排为每周末探视一次,法定假日可进行额外探视。
- 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最晚不超过18岁。
- 乙方应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并定期向甲方反馈子女的成长情况。
3. 教育安排:双方同意共同参与子女教育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选择、课外活动等。如有重大决策,双方应提前进行沟通,并尽量达成一致。
第四条 义务与权利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随时探视子女,并要求乙方如实告知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状况。
-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未按时支付需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应尽量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为子女创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决定子女的日常生活安排与教育方案。
- 乙方有义务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及健康,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 乙方需尊重甲方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碍甲方与子女的见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方应承担的财产分割的10%或抚养费三个月的数额,以较高者为准。
3. 如因一方拒绝履行探视权,造成的任何情形,均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请求法庭判决改善探视条件。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协议条款。
2. 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坚持友好协商,尽量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协商,不得拖延、抵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