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因性格不合于XXXX年XX月XX日协议离婚,为妥善处理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积累的财产及对子女的抚养权安排,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的界定
甲方与乙方在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均视为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a. 房产:位于XXXX的房产一处,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当前市值约为人民币XXX万元;
b. 车辆:甲方名下的XXXX品牌轿车一辆,现估值人民币XXX万元;
c. 银行存款:双方在XXXX银行的共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XXX万元;
d. 其他:股票、投资等金融资产以各方持有的证明材料为准。
2. 财产分割方案
a. 房产:双方同意将共同房产出售,出售所得由双方各分50%。
b. 车辆: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现市值的50%作为补偿。
c. 银行存款:共同账户余额由双方各持50%。
d. 股票及其他资产:双方同意平等分配,具体持股和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
1. 抚养权安排
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承担主要抚养责任,甲方享有探望权。
2. 抚养费的支付
a. 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的第一天支付至子女达到18周岁为止。
b. 甲方在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应承担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额外支出,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应依实际情况决定,合理分摊。
3. 探望权安排
a. 甲方有权按照以下时间探望子女:
i. 每周末的周六及周日;
ii. 学校假期安排的探望;
b. 探望方式应事先与乙方协商,确保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
第三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除非法院另行裁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如未能按时纠正,守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能单方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 如有需要修改的条款,任意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进行充分协商。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