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协议地点:______
甲方(丈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前言
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对共同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探视权的安排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子女抚养
1.1 子女情况:
双方共同育有子女 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1.2 抚养权:
依据双方协商,决定将子女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______号,直至子女满______岁(如子女继续接受教育,抚养费可延长至其完成学业)。
1.3 抚养责任:
乙方需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支出及医疗费用,保障子女成长所需的一切基本条件。甲方有权参与子女的教育计划及其他重大决策,并应对乙方所做的决策予以支持。
1.4 抚养费用的调整:
如双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抚养费可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但调整金额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第二条 财产分割
2.1 共同财产: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及其他有价物品,均为共同财产。双方确认如下财产为共同财产:
- 房产地址:______
- 银行存款:______(银行名称、账号)
- 车辆信息:______(品牌、型号、车牌号)
2.2 财产分割原则:
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为公平、合理,具体分割方案为:
- 甲方获得:______(具体资产或财产),此外,甲方补偿乙方______元。
- 乙方获得:______(具体资产或财产),若未能均等,则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差额______元。
2.3 个人财产:
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甲方个人财产:______
- 乙方个人财产:______
第三条 探视权
3.1 探视权的安排:
甲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探视时间定为每周的______(周几)下午______点至______点,节假日可增加探视。
3.2 探视地点:
甲方的探视可在乙方住所进行,也可在其他双方协商同意的地点进行。探视时,乙方需配合,确保子女安全及其情感需求。
3.3 探视权的变更:
如由于特殊原因需变更探视时间或地点,甲乙双方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并予以协商确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违约认定: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对守约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4.2 赔偿标准: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损失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元。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亲自签字并确认后生效,同时应在相关法律规定的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法律效力。
5.2 修改与解除:
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解除,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未经双方同意的更改视为无效。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执行情况予以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同意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2 争议解决:
若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______(指定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见证人(如有):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