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张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此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将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
(1)住房:位于XXXXXXXXXXXXXXXXX的房产,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单独受有,甲方对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2)存款:双方在银行的共同存款总额为XXXXXXXXXXXXXXXXX元,甲方和乙方各分得XXXXXXXXXXXXXXXXX元。
(3)车辆:双方共同拥有的XXXXXXXXXXXXXXXXX品牌车辆,双方同意将车辆评估后,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车辆折旧费用,乙方同意将车辆过户给甲方。
(4)其他个人资产:双方各自拥有的个人财物及物品,双方各自保留自有财物。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情况:双方共同育有一子一女,长子李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次女李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分配:甲方和乙方经协商,决定长子李xx由甲方抚养,次女李xx由乙方抚养。双方一致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
3. 抚养费标准: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XXXXXXXXXXXXX元,用于次女的生活及教育支出,直至其满十八周岁。
4. 探视权:乙方有权在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探视长子,探视时间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样享有探视次女的权利,探视应遵循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享有婚姻期间各项合法财产的分割和处置权利。
(2)甲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与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探视权,保证与孩子的良好关系。
(4)甲方承诺不再干涉乙方的私人生活及重新组建家庭的权利。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享有婚姻期间各项合法财产的分割和处置权利。
(2)乙方应妥善管理和使用子女的抚养费,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探视权,配合其与孩子的见面和交流。
(4)乙方承诺不再干涉甲方的私人生活及重新组建家庭的权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2. 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请求。
3. 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相互理解,争取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优先通过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争议。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承诺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书面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权与争议解决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