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LFWF-001
甲方:李明,身份证号:XXXXXX,住址:XXXXXX
乙方:王芳,身份证号:XXXXXX,住址:XXXXXX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协议离婚。
2. 双方均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问题。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及抚养权安排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房产:位于XXXX的住宅一套,产权证号:XXXXXX。
(2)车辆:XXXX品牌、型号的机动车辆,车牌号:XXXXXX。
(3)银行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合计为XXXX元。
(4)其他财产:包括家具、电器、个人物品及其他资产。
2. 财产分割原则:双方同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具体分割情况如下:
(1)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房产出售时享有50%的收益分配。
(2)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车辆价值的30%作为补偿。
(3)银行存款按双方各自50%进行分配,乙方在协议签署后三日内将属于甲方的银行存款转账至其指定账户。
(4)其他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依法分割。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甲乙双方育有子女:XXX,性别: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安排:
(1)乙方为子女的主要抚养人,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
(2)甲方享有每周末及节假日探视子女的权利,并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有义务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到子女满18岁。
(4)若子女发生重大学业或健康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平等协商解决方案。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财产分割中规定的权利,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2)遵守对子女的探视安排,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
(3)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协商。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财产分割中规定的房产及现金权利。
(2)负责子女的教育与抚养,保持良好的家庭环境。
(3)应允许甲方按约定时间探视子女,不得无故阻碍。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抚养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滞纳金额1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阻碍甲方探视权,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违约金。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 本协议一旦签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2. 若因特殊情况须变更本协议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关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