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小明,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
乙方:李小华,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住址:北京市海淀区YY街道YY号。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现决定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离婚财产分割及抚养权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婚姻关系解除
甲方与乙方自愿协商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甲乙双方均承认本协议所载事项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的确认
双方同意,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及其他资产,具体财产清单如下:
(1)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一处,房产证编号:XXXXXX;
(2)银行存款:双方在某银行的联名账户余额为人民币XX万元;
(3)车辆:一辆品牌为XX,车牌号为XXXXXX的汽车。
2. 财产分割方案
双方就上述共同财产的分割意见如下:
(1)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房产过户时需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甲方应补偿乙方人民币XX万元;
(2)银行存款按照0.6:0.4的比例分割,甲方取出人民币XX万元,乙方取出人民币XX万元,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转移;
(3)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车辆过户手续及时办理完毕。
第三条 抚养权及抚养费
1. 抚养权
对于双方的子女(姓名:王小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双方一致同意,子女由乙方负责抚养,甲方有权在每周末探视子女,具体探视时间为每周六下午3点至周日下午5点,双方应提前沟通,确保探视顺利进行。
2. 抚养费
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人民币XX元作为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时间为每月的第一日,直至子女满18岁为止。若子女在此期间继续接受高等教育,抚养费可延续至其完成学业之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两倍。
2. 任何一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抚养费,需在逾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已逾期的抚养费,并需支付逾期金额5%的违约金。
3.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否则每逾期一天需支付乙方人民币XX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解释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如需修改本协议内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均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务必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签署:
甲方(王小明):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李小华):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