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联系电话:13800000000,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小区。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联系电话:13900000000,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某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的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2)车辆
(3)存款及投资
(4)其他财产(如家电、家具等)
2. 房产部分:
(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XXX),为双方婚姻期间购买,原则上由甲方持有,乙方同意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搬离该住所。
(2)双方同意,甲方在拿到房产证后需支付乙方人民币50万元作为财产补偿。
3. 车辆部分:
(1)共同拥有的车辆(牌照号:XXXXX),归乙方所有,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过户给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存款及投资:
(1)银行存款(账户号:XXXXXXXXXX)共计人民币30万元,双方均同意按照50%分配,甲方领取15万元,乙方领取15万元。
(2)双方名下的投资基金(基金名称:XXXXXXXXXX),共计人民币20万元,双方同意按照同样比例分配,甲方获取10万元,乙方获取10万元。
5. 其他财产:
(1)双方共同拥有的家电、家具等物品由双方协商分配,不能达成一致的部分由第三方评估,进行公平分配。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1. 甲乙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姓名:小张,出生日期:2018年1月1日),对于小张的抚养权,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
(1)小张由甲方抚养,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直至小张满18岁。
(2)乙方享有探望权,乙方每周可在周末探望小张一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协调,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小张就读于幼儿园或小学,甲方应优先考虑小张的就读学校为居住地附近的学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小张的抚养权,并负责日常生活及教育。
(2)有权决定小张的所有重大事项,包括医疗、教育等。
(3)负有按时支付乙方约定的生活费用和抚养费的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约定时间探望小张并关注小张的成长。
(2)负有支付小张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的义务。
(3)不得妨碍甲方的抚养权及其正常生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未履行金的10%。
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追索,乙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双方均有权在对方未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依照法律程序请求法院介入处理。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3. 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未果时,任一方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表示同意遵守以上所有条款及条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